好消息 在金山买房、租房竟有那么多补贴

好消息!对于金山引进的各类人才,在金山买房、租房有政策补贴福利哦!此外,目前还投放了海滨新城和金悦华庭等人才公寓。具体详情,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吸引、留住各类英才,为他们在金山创业、兴业提供安居保障,金山区实施了人才安居政策,让人才能够安心工作、专心发展,扎根金山、奉献金山!今天就让我们来解读一下该政策的重点内容,让大家有个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金山区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金山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试行)》发布之日(2017年7月7日)后引进的人才。

单位条件:①注册并落户在本区、符合金山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实业型企业,以及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②用人单位应依法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个人条件:申请人(含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住房且单位无宿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金山工作不满五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3)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4)区人才办认定的:①柔性引进重点人才;②创业人才;③其他人才。

办理流程

补贴发放:金山区人才租房补贴实行定额轮候制,每年投放300个名额,人才租房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单一企业每年补贴上限为5万元,同一申请对象(含其配偶)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时间及方式:租房补贴全年均可申报。一般是每月5日为集中申报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申报人数超过年度投放名额的,以申报时间进行排队轮候,名额空缺后开始递补。

金山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单位条件:①注册并落户在本区、符合金山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实业型企业,以及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②用人单位应依法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个人条件:申请人(含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住房且单位无宿舍,近三年内引进的或所在单位是近三年注册落户到金山的,须与用人单位已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入围者、金山区优秀人才选拔入围者。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每个项目上限5人,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5、企业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每个企业上限10人)。

6、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7、区人才办认定的:①柔性引进重点人才;②各类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③其他人才。

办理流程

申报时间及方式:人才公寓全年均可申报。每月5日为集中申报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申报人数超过人才公寓数的,以申报时间进行排队轮候,名额空缺后开始递补。

入住期限及租金优惠:

1、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不超过三年。租住合同一年一签,期满需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续租审批。

2、凡符合入住条件者,在核定的租金基础上,由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其余租金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经济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环保等领域专家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以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金悦华庭海滨新城

金山区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金山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试行)》发布之日(2017年7月7日)后引进的人才。

单位条件:①注册并落户在本区的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实业型企业,以及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②用人单位应依法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个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在职要求。申请人与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3、购房要求。申请人在本区首次购房并符合国家、本市规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4、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学历职称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3、入围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人才计划以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4、入选金山区优秀人才,区学科技术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三)特殊规定事项

为加强对区内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在金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科技创业、创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农业等方面取得全市领先或取得国内一流业绩的单位和特殊人才,可突破学历职称条件的限制,提交区人才办一事一议通过后,同等享受购房补贴。

办理流程

补贴发放:购房补贴金额为每人60万元。购房补贴资格自公示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人才,凭在本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补贴,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发放至个人账户。购房补贴采用“1+X”形式发放,即申请当年度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50%,满3年起逐年发放剩余购房补贴总额的15%(满10年获得全额购房补贴)。

申报时间及方式: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购房补贴申报以集中申报方式进行,时间为每年12月。

联系地址:蒙山北路603号(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7922285、5796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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