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为宁德公安交警查处妨害公务案件站台发声,对寿宁男子无证闯卡逃避交警检查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案情
回顾
7月14日晚8时15分,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解放街街尾路段开展例行夜查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女士摩托车见交警路面执法,突然加速绕开执勤人员,强行冲卡。
当前方执勤人员再次示警要求停车接受检查时,该男子不仅不停车,仍继续加速前冲,与路口一辆转弯三轮摩托车擦碰之后,失控冲撞到正在执勤的2名辅警,致使该2名辅警手臂、腿部多处受伤,该男子也连人带车摔倒。随后,男子被警方制服。
经查,该男子黄某(41岁)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从2009年至2016年间,其曾先后4次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随后,黄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冲卡?撞伤辅警?
对不起,你违法了!
法律法规大家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交警及辅警常年在户外执勤,
不管炎夏还是寒冬,
都坚守岗位维护着交通安全秩序,
守护着每位公民的出行安全!
希望大家理性、平和地配合,
支持交警工作,共创文明城市!
宁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交警部门设卡夜查期间,要积极配合民警检查,对为逃避检查而采取冲卡、掉头逆行等拒不配合检查等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暴力抗法,
否则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审核:陈晖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