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捡银行卡 孙子取走4.5万 法院:孙子的“锅”爷爷得背

据媒体9月6日消息,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一起案件进行了终审:原来一名老人黄宗丰捡到他人银行卡,试出了密码,自己还取出了5000元,之后将卡交给12岁的孙子,后者多次从卡中取走4.5万元。对于此案,法院判决认为孙子的“锅”爷爷得背。而一审判决后,黄宗丰却认为,孙子的取款不应计入自己的犯罪数额。目前,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宗丰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17年12月中旬的一天,乐东县尖峰镇年过六旬的黄宗丰在街上溜达,捡到了一张银行卡,那是张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黄宗丰也有一张这样的卡,知道初始密码都一样,如果失主没有改过密码,他就能取出钱来了。

当日下午,黄宗丰在自动取款机上试对密码了,当时卡内余额是5万元,他立刻从卡里取出现金5000元。不过令人惊讶的是,黄宗丰将这张银行卡交给了12岁的孙子小黄,并告诉他说,这卡里有几万元钱,可随时取钱花。

而12岁的孙子之后更是多次从中取钱,将余下的4.5万全部取出,用于购买摩托车和日常花销。

银行卡的主人李某在案发后两个月报警,警方很快将黄宗丰抓获,对于此事,黄宗丰的举动因为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审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黄宗丰表示不服并上诉,称自己只取出了5千,其他4.5万是孙子取的。

对于这一说法,法院表示了不支持。法院认为黄宗丰取钱后还明确告知小黄银行卡是捡来的,同意并将该卡交付小黄使用,对小黄支取、消费的数额部分理应计入其犯罪数额。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