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深:别人欠钱不还,仙居男子法院起诉,结果自己被立案……

1万变2万

小额贷款变巨额债款

“套路贷”让你不知不觉陷入套路

不还钱就动手

……

以案说法

今年5月22日,徐某某向仙居法院起诉,称周某在去年9月份时向他借款两万元,约定利息两分,并写了张借条,但周某逾期未还。

仙居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以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然而,被告周某却在庭上提出了抗辩,称自己真正拿到手的只有一万元,但借条上却写了两万,而且实际支付利息远超借条载明利息。

无独有偶,徐某某起诉的另两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过程中也遇到被告抗辩,被告均称自己所借的钱只有借条上的一半。这些反常现象让承办法官觉得,案件背后可能有“猫腻”。一查,徐某某三年内在仙居法院竟起诉了100多件民间借贷案子,他更已被该院列入了职业放贷人名单。法官认为徐某某的行为显然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特征,在驳回起诉的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目前,仙居县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

这个案子,

意味着仙居规范职业放贷人行为

打响了“第一枪”。

今年4月份,仙居法院联合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关于规范制约职业放贷人行为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职业放贷人是指经常性从事高息放贷并以此牟利的个人或投资担保公司等。根据审判数据,法院将同一人每年起诉民间借贷纠纷10件以上或近三年内累计起诉20件以上的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单并管理。目前已有50人被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单。

近年来,职业放贷人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等暴力及软暴力催讨手段,非法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日益猖獗,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这一背景,正是出台《关于规范制约职业放贷人行为的工作意见》的原因所在,意在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严格规制,有力打击虚假诉讼,促进社会诚信。

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第一审人格权、物权、婚姻家庭、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负责审理第一审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负责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等。今年截至8月份,民一庭共审结案件894件,同比上升29.4%。

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负责审理第一审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负责审理第一审抵押权、质权纠纷案件;负责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等。今年截至8月份,民二庭共审结案件632件,同比下降5.4%。

环境资源审判庭

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负责审理第一审简易民事纠纷案件等。今年截至8月,环资庭共审结案件1245件,同比下降16.9%。

下各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下各、双庙、大战、朱溪4个乡镇及福应街道部分辖区(原杨府乡三里溪以南部分)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等。今年截至8月,下各法庭共审结案件519件,同比上升29.1%。

白塔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白塔、田市、皤滩、淡竹4个辖区乡镇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等。今年截至8月,白塔法庭共审结案件424件,同比上升19.1%。

横溪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埠头、横溪、湫山、溪港、安岭5个辖区乡镇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等。今年截至8月,横溪法庭共审结案件431件,同比上升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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