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二手精装房后遭遇玻璃门爆炸,业主到底该找谁负责?

近日,家住眉山彭山区的闫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买的精装房发生了浴室玻璃门爆炸的意外,惊魂未定的她想要找物业讨个说法,却遭到了拒绝。

今年3月初,闫女士购买了位于眉山彭山区恒大金碧天下的一套二手住宅,这套住宅是上一户业主在2012年时购买的,虽然是二手精装房,但由于前业主不怎么居住,所以看起来还比较新,这让闫女士感觉自己买的二手房很值。“前房东买这个房子是当度假房的,从买上到卖给我们这之间满打满算可能就住了两个月。所以他给我们交房的时候,这个房子就非常的新,当时我们觉得都挺好的,就买下来了。”

可房子才住了半年,就发生了一件令闫女士感到无奈的事情。8月26日晚上,下了班的闫女士在浴室里洗澡,没想到浴室的玻璃门突然炸裂了,“我身上有小十道口子,因为是小玻璃,所以扎的伤口比较深。当时很晚了,我妈就拿酒精帮我消毒,贴了创可贴,没有去医院”。因为房产开发商和物业属于同一集团,玻璃爆炸后,闫女士马上报警并通知了物业工作人员,确定了浴室玻璃门爆炸的事实。物业工作人员当场表示,会在第二天联系闫女士解决该问题。但第二天联系后,物业告诉闫女士,必须等上报领导得到指示后才能回复她。

就这样一直等到了29日,闫女士接到了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物业不会负责闫女士家中浴室玻璃门炸裂的问题。“他们电话里说不会给我处理这个事情,因为全是我自己的责任”。之后,闫女士又给开发商打电话反映了问题,最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我打了恒大集团的电话,他们最后还是跟我说没有办法,因为最后还是返到物业处理”。从2012年前一任业主买入到今年,精装房的两年质保期早已过去,但闫女士仍然觉得开发商有义务为玻璃门爆炸的意外做些什么。

随后,根据闫女士的提供的物业电话,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物业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关于闫女士房屋的玻璃门爆炸问题,他们还在调查核实处理当中,但他们坚持认为,精装房超过质保期后出现的爆炸问题与他们无关。“这边项目上肯定也是跟业主沟通过的,我们这边也会跟业主进行一个很友好的沟通,后续处理的话,我们也会积极地跟进,所以说现在也没有办法回复一个具体的事情进展。如果确实是在质保期范围之外,我想任何一个物业都没办法管吧,确实在质保范围之外了。”

那么,发生了精装房浴室玻璃门爆炸的事件,闫女士的维权主张是否合理?开发商和物业的说法是否能够站得住脚?记者采访了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梁方,她表示,消费者维权首先要区分爆炸的原因,玻璃门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造成等。若是玻璃门自身存在严重的产品缺陷且因该产品缺陷导致爆炸的,即便已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与玻璃门厂家仍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是人为损坏,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侵权责任法要求侵权行为人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玻璃门本身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且已过保修期,发生爆炸系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因素,比如:火灾、地震等,那么将不可归责于各方,一般会由所有权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梁方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玻璃门的产品缺陷造成闫女士受伤,闫女士有权要求赔偿,并不受质保期影响。但前提是闫女士能够拿出质监部门的正式鉴定报告,证明玻璃爆炸是产品质量原因。

四川台记者 邓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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