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藏高速上一客车被异物“逼停” 动弹不得

9月6日下午15时许,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辖区京藏高速公路1267公里+500米时,看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靠着一辆小型客车,车辆后方并无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迅速在其车辆后方做好安全警戒后上前查看,发现该车辆底部被一大型物件所钩挂,一男子正趴在车辆底部试图将其取下,旁边车道一辆辆大车飞驰而过,现场十分危险,民警随即要求该男子先从车下出来。

经过询问得知,原来是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突然遇前方有障碍物躲闪不及直接碾压过去,不料被大物件挂在了车辆底部,考虑到行车安全,便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查看处理,所幸车辆部件未受到损坏。在民警帮助下,安全行车隐患得到了消除,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但对于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开启警示灯及在车辆后方未放置三角警示牌的错误,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在运载货物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同时更要将货物捆扎、牢固,避免遗洒物品,造成交通事故。

记者郭磊通讯员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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