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实况新闻—重庆时报的消息:9月4日11时许,沙坪坝区110快处三大队民警接到梨树湾某二手车交易市场李某报警称,自己被骗了300元过户费,求助民警。
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见到李某和当事人方某。据李某反映,8月份的时候方某在网上发布出售某品牌二手摩托车,李某觉得款式不错也符合自己的需求,双方就约定见面试驾。
9月1日试驾的时候,方某把车辆的行驶证给李某看了一眼,李某没有认真核查证件就去骑车了。试驾结束后,李某觉得车辆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双方谈好价格后,约定在今天通过某代办公司过户。
过户的时候李某查看车辆产权证,才发现车辆是另一品牌的,尽管外观一模一样,但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品牌。山寨货的面孔被识破,李某觉得自己被骗了。欲过户的车辆与方某网上发布的车品牌不一样,但是过户费已经交了。
民警查看了方某在网上发布的卖车车辆信息和聊天记录,经过现场核对,发现车辆品牌与网上所说不一致,且方某没有向李某说明情况。因此,方某过错较大,应负主要责任。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调解,双方达成了解决协议,并对民警的帮助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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