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检察院重拳出击依法对涉黑涉恶犯罪提起公诉

人民法治网河南讯(记者:王瑞平 赵要伟 通讯员:王飞)近日,由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张宁为首的12人涉恶犯罪集团案,法院以被告人张宁犯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办案中,渑池县检察院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以实际行动荡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宁纠集李君义、张康、姚钢、胡隆分别结伙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形成了以张宁为首要分子,李君义、张康、姚钢、胡隆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参与和干涉民间债务纠纷、矿山及土方工程纠纷,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渑池县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办理该起案件一样,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总结的“四专”工作机制,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建专业团队。在全市两级院抽调37名业务骨干,组建涉黑犯罪检察组,专门办理涉黑犯罪案件,统一行使对涉黑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二审出庭、指定管辖等刑事检察职能,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市检察院组建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专案指导组,对全市黑恶犯罪案件集中指导,统一把关;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组建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特别公诉团队,确保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庭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开展专门培训。组织全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干警积极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专项斗争办案业务培训班,组织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业务培训会,对全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专门团队以及公诉、侦监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和业务测试,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专案指导。严格落实省检察院规定,对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拟作六种处理的情形和对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拟作六种处理的情形,由市检察院专案指导组统一研究分析,及时向省检察院和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对涉黑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涉恶案件,市检察院重大黑恶案件专案指导组靠前指挥,具体跟踪指导,确保打准打实。在对进入检察环节的3起涉黑案件指导中,市检察院专案指导组多次深入一线听取案情汇报,指定专人跟案指导,同步阅卷,多次组织公安、检察人员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和侦查方向,严格把关案件证据,为确保案件进度和办案质量打好基础。

强化专项督导。市检察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评和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两级院检察长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据三门峡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截止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犯罪56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50人;批捕涉恶犯罪90人,受理审查起诉18件127人,提起公诉13件100人,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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