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股权收购,是职场上屡见不鲜的场面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如此激烈,可是职工们相比于此,更加担心的则是自己在公司被收购之后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网友咨询: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工作一年了。现在我们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收购了。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被收购后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韦方欣律师解答:
不论收购协议或合同如何安排,原用人单位均有义务对员工作出经济补偿,原则上每工作满一年补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不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韦方欣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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