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超前消费”透支多重风险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和金融安全观念,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大学生们的“超前消费”如何呈现?到底是什么在影响他们的消费观念?名目繁多的“校园贷”为何成了“校园害”?(9月8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大学生“超前消费”现象,备受舆论关注。调查显示,中国大学在校生月均消费1212元,来自在校生的网购订单已经占到17%,超三成大学生曾入不敷出。虽然大学生群体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但生活费主要来源依然是父母,动辄上万元的电子设备、每月过千元的生活费,让不少家长感慨“压力山大”。特别是,除了靠父母支持之外,依赖信用卡或“校园贷”,也是大学生消费主要来源之一。

在消费观念与国际接轨的呼声中,在各类消费资讯的鼓动下,部分国人争先恐后地抛弃“以俭为德”的古训,大踏步走进“举债消费”的行列,而一些在校大学生,也纷纷加入了提前消费的行列。不可否认,提前消费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其价值依旧存在,不能因噎废食。然而,提前消费只适应特定人群和特定时段,目前还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提前消费是一种高风险的消费方式。

大学生是纯粹的消费者,基本上没有收入,往往通过信用卡或“校园贷”去满足自身的消费欲望,购买一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商品。换言之,大学生提前消费,实际上是过度消费。而银行等信贷机构轻易地发放信用卡或贷款,很可能使理财观念薄弱的学生陷入恶性循环,为了还钱饿肚皮,或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山东潍坊一名18岁女大学生,接到信用卡中心22个催款电话,称须一天之内还8500元,不堪承受压力跳河身亡,更是一个沉痛教训。

可见,大学生“超前消费”,透支多重风险,值得多方反思。作为银行业,应从追求利润最大化,转化为追求合理的利润,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当然,给大学生发信用卡或放贷,应该以助学和创业为主,即便是发放消费卡或信贷,应委托家长进行,以此规避大学生的消费风险。同时,高校应对大学生进行财商教育,适当多安排一些社会服务实践课程,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社会,以便逐步提升大学生的劳动技能,以及勤工俭学、服务社会的能力。再者,家长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不能包办孩子学习和生活上的许多事情,在教育投入上要量力而行,并做好跟踪管理。特别是大学生,应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崇尚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慎办信用卡或信贷,在日常消费上不能“超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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