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时,农民要了解这些,别莫名其妙被“回收”了

二轮土地承包已经有了20年的时间,在这20年内很多农民都会因为土地的边界问题、权属问题发生矛盾纠纷。

在06年之前种植土地需要交一笔农业税,因此很多农民在上报自家的承包地时也会故意往少了说,这样就可以少交一笔钱。

但现在国家针对土地的种植提出了农业补贴,这样也会导致这些人领取补贴的利益受损。在这些情况下,国家在2013年开展了土地的确权工作,到18年年底将关闭窗口。

土地的确权对于农民来说自然是有所保障的,可以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土地权益。未来领取补贴、土地的流转将会以大红本为主,确保四邻土地面积没有不会产生纠纷,还可以进行质押金融贷款,在土地的征收中价值也开始提升。

可见确权证书对农民来说好处多多,但在确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底确权到谁的名下。很多人都担心,如果土地的户主名字是父母,那百年之后子女还可以继承这些土地吗?土地确权时,要注意这两种情况,别让土地“莫名其妙”被回收。

1.没有分户

现在国家对分户管理越来越严格,为的就是防止宅基地的随意申请,导致土地的浪费。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是不能和父母进行分户的。

没有分户的好处其实也很多,现在国家在宅基地和土地的确权中,都是以户口为单位。如果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之下,那自然是可以继承土地,就算父母是户主也不会影响百年之后的土地继承问题。

2.和父母分户的情况

如果父母和子女已经进行了分户,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毕竟农民只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如果土地确权在父母的名下,那子女是不能拥有继承权的。

如果父母百年之后,户口内没有家庭成员了,那其下的土地将会被发包方回收。因此农民要注意这个问题,如果可以确权在子女名下,尽量还是确权到子女名下。

现在的土地继承中也有很多的矛盾,比如说离世多年的老人有土地,新增人口一直没有土地。

当然国家也提出了政策进行引导,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处理土地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这样老人去世之后家庭成员还可以继续享有土地的承包权,除户主之外的其他成员将会确权到共有人下,共同平分土地的使用权。

所以说户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家可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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