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550元!一部评估价仅140元的二手iPhone 7竟然在一场司法拍卖中拍出了这样的天价。
淘宝网司法拍卖的两位客服告诉我们,这样的结果令他们也深感意外,但是,这确实发生了。
根据处置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信息,这部手机的主人为陶某某。
去年6月,陶某某曾陷入民间借贷纠纷。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陶某某、张某须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51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二人并未执行。
2017年8月22日,原告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出拍卖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申请。
于是,这部尚未格式化的iPhone 7就成了标的物。
▲被拍出27万高价的苹果手机。网页截图
红星新闻注意到,原本于今日(9月8日)上午10时就该结束的竞拍,在起拍后即陷入胶着状态。经过377次延时、708次竞买,本场拍卖终于在今日12:36:08结束。
《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车骥冲通过竞买号K0626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270550元。
拍卖一部二手iPhone 7
33万人围观 27万元成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注明,该标的,即这部二手iPhone 7,内存128G,尚未格式化,“(法院对该手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被拍卖手机的调查情况表。网页截图
但就是这样一部手机却引来33万人围观,2734人竞拍。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7)苏0104执1397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手机机主陶某某曾陷入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次拍卖陶某某的财产还有iPhone6一部、金属项链一条、手表一块、包两个、行李箱一个。
▲陶某某被拍卖的其他几件物品。网页截图
截止今日上午,这些物件已经拍卖成功,价格并不突出。但是,这部iPhone 7的拍卖价格甚至连拍卖平台的客服都深感意外,“以前没有发生过。”
红星新闻注意到,在司法拍卖平台上,这部手机的起拍价是100元,评估价仅140元,保证金只有20元。
但网络拍卖成交价格达270550元。拍卖平台一位名为秧小朵的客服称,“拍卖都是竞买人自主出价,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而竞拍人都是实名认证的。但是,淘宝司法拍卖作为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对于竞买人的行为不予评价。”
另一位客服丹丹告诉红星新闻,“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悔拍以后,法院一般是罚没保证金的。”
但是,保证金仅20元,具体有无其他惩戒措施?对此,丹丹称,“法院可能有其他的规则。”
悔拍将罚没20元保证金
还可能被罚款或行政拘留
虽然客服再三向我们证实,此次竞拍确实是客户自主出价,但他们对这样的现象也极为诧异,“已经反馈到了法院那边。”
其实,早在竞拍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就曾提醒网友,应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这就意味着,悔拍者面临的或许不仅仅是20元的损失,还有可能被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记者注意到,竞拍胜出的人为车骥冲,竞买号是K0626。竞买记录显示,2017年09月08日12:30:03,车骥冲首次参与竞拍,此时竞拍价为270400元。1分钟后,车高价胜出。
▲拍卖结束。网页截图
▲竞买记录。网页截图
昨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出现这一状况,自己也是首次遇到,他认为,“一是人家有钱任性,二是挑战司法权威,因为保证金只有20元,还有就是有些人是法盲,不仔细看。”
有网友认为,之所以能够拍卖出如此高的价格,是不是因为尚未格式化的手机内存储着极具价值的材料?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手机不同于其他物品,在当今社会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和工作物品,扣押手机行为本身并不妥当。如果扣押和拍卖的是没有使用过的新手机没有问题,但如果是被申请人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中的手机,里面很可能存有重要信息,如果径行予以拍卖,很有可能会泄露被申请人的个人隐私。”
今天下午,红星新闻多次拨打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均无人接听。一位值守本次竞拍咨询电话的工作人员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不会就这件事再接受媒体采访。”
机主涉1510万元借贷纠纷
败诉一年后仍不履行财产被扣押拍卖
陶某某到底是何许人?这部手机到底有何“金贵”之处?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红星新闻找到了一份判决书。其中显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判决书。网页截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23日,原告易某、桑某某与被告张某、陶某某签订了两份内容相同、数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510万元的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在两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之后及借款时间处盖有南京赛锐林商贸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1月4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出具承诺书,注明:“本人张某在2014年7月23日与陶某某及南京赛锐林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向易某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万元(期限壹年),其中两张借条(一张壹仟万,一张伍佰壹拾万),为之前借款行为的汇总,是换条子,对于该笔借款,本人是认可的。同时本人郑重承诺:应(因)陶某某现与本人失联,本人尽力想办法联系陶某某并动员其与本人一起积极还款,并且按口头约定的月息2%支付本息”。
然而,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能还款,于是,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2016年6月22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陶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易某、桑某某支付借款本金151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但直到今年8月22日,两名被告并未执行。于是,原告提出拍卖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申请。
于是,陶某某的这部iPhone7成了标的物。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赛锐林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易名为南京鑫康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目前仍处开业状态。股东仅张某、陶某某二人。
▲记者在天眼查上看到的南京鑫康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其中显示张某股权占比51%,陶某某股权占比49%。网页截图
其中,张某是3家企业的法人,也是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等的高管或者股东。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和南京鑫康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曾两次上榜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黑名单。
▲记者在天眼查上,张某是多家公司的法人、高管和股东。网页截图
▲天眼查显示,张某担任法人、高管、股东的两家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网页截图
今日下午,1510万元借贷纠纷案的原告代理律师严国亚告诉红星新闻,陶某某的iPhone7等财物是18天前被扣押的,目前只还了20余万。
▲原告代理律师严国亚告诉记者,张某在上海被抓。图为债权人朋友将张某紧紧抱住。严国亚供图
据了解,去年,当一审判决下达后,陶某某、张某曾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但2017年2月23日,二审判决认为,陶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一部二手iPhone7拍出如此高价,严国亚告诉红星新闻,“手机里肯定有重要信息!他(原告)不想接受采访,下午他的电话被打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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