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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违法广告面面观

图片: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房地产违法广告

点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一起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某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楼盘知名度,依据2017年12月20日与某装潢公司签订的广告物料制作合同,将印有“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宣传用语的广告委托装潢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投放在小区电梯以及户外广告牌等8处,制作费用共计8000元。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广告突出使用的词语具有挑逗性、暗示性,容易让正常理性的大多数普通受众引发不良联想,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规定,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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