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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 时 45 分,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君山交警大队内有人欲持刀行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时,该男子已被君山交警控制,并缴获杀猪刀 2 把、菜刀 1 把。
经审查,该男子刘某生(50 岁,岳阳县人)系岳阳县新开镇某车队队长。9 月 6 日,其车队的货车司机姚某因超载被君山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司机姚某拒绝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其驾驶的货车被君山交警大队依法扣押。
9 月 10 日上午 8 时许,姚某到君山交警大队处理车辆违章问题,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服,遂电话通知车队队长刘某生到君山交警大队协助处理。9 时许,刘某生在要求交警从轻处理并放车未果后,从其驾驶的汽车上拿出两把杀猪刀,双手各持一把刀在交警大队办公楼前坪挥舞,大骂、威胁交警放车,并扬言不放车就要搞死几个交警,整个过程持续约三分钟,后被交警大队民警制服。刘某生在被制服过程中,极力反抗,导致 4 名交警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刘某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君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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