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男子微信群辱骂交警被拘留

9月5日,安康市岚皋县一名男子因在微信群内发布辱骂执勤交警的文字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

据了解,邱某(男,26岁,岚皋县民主镇人)于7月30日20时在其微信群中看见交警执勤的信息,遂在群中发布侮辱性文字辱骂执勤民警,且该群有500名群聊成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岚皋交警与派出所迅速反映,展开调查取证,依法传唤询问嫌疑人邱某。在各项证据面前,邱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邱某为表达发泄对正在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交通警察的不满,利用互联网发布侮辱性的文字信息,社会扩散面较广,严重损害了交通警察的形象,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邱某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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