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家中遭贼 看清小偷模样后报警 结果自己反被抓

据楚天都市报9月11日消息,近日,湖北恩施一名男子刘某实力演绎了什么叫做作茧自缚,本来是受害者的他,却因为诬陷他人直接被警方带走。原来,刘某从监控发现自家被俞某偷了,于是报警称自己的3万现金也被俞某拿走,结果直接被警方戳穿。

8月23日凌晨1时,建始县公安局接到高坪镇居民刘某报警称,家中3万元现金被盗,高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

刘某平时经营养殖场,据他说,事发当晚他准备连夜前往宜昌购买饲料,回家发现手提包内3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警方调取附近居民家视频监控,发现22日晚上10、11时许,有一名少年先后两次进入刘某家。经指认,少年系年仅16岁的俞某,其父母在外务工。

而警方到俞某家中时,发现他正在煮食面条、鸡蛋,当时俞某表示他一个人在家,想买点食物充饥,途经刘某家时,拐进厨房偷走了1把面条、几罐酸奶,一小时后他再次返回现场,偷走了6个鸡蛋,但他却坚决否认盗窃现金。

只是,刘某和另外的朋友却异口同声说家中的3万现金没了,而且刘某还表示自己的这些钱是朋友康某刚还给自己的。

但是很是奇怪,当民警电话联系刘某的妻子时,对方先是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且她所述的还钱时间、地点等详情,均与康某、康某某说的大相径庭。

一经调查,原来,刘某家中的3万现金根本没有丢,根据刘某妻子的交代,当晚刘某接到邻居电话称怀疑有人到他家行窃,他立即赶回家中,通过监控发现是俞某深夜来家里偷了鸡蛋面条。这时他竟然想到以家中现金被盗报警,打算借民警之手报复俞某。

而且,还编造康某还钱的谎言,并暗中联络妻子和康某统一口径,还让另一人康某某作证。

8月31日,经建始县公安局裁决,刘某、康某因诬告陷害他人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7日;康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行政拘留5日;因俞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依法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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