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便利店偷东西还咬人,说了一句话让店主泪流满面

谁都有走窄的时候,但千万别犯法!

台中市一名失业的刘姓女子,因为饥饿难耐,到南屯区的一家超商偷了泡面及罐头,过程中被店长从监视器画面中发现报警,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南屯所员警到场逮补时,刘女反抗,帮忙的店长还因此被咬一口,刘女笔录时表示因为失业没钱吃饭才偷东西,店长听闻不忍追究,但窃盗乃非告诉乃论之罪,员警仍将她以窃盗罪移送法办。

超商店长发现40岁刘女,先佯装选购物品在店内绕了一圈,透过监视器发现她窃取泡面1包及玉笋罐头1罐(共价值新台币63元)放入随身的背包内,立即将她拦下并报警。警察到场后,从其背包内查获赃物,刘女也坦承不讳,但正当员警要将她逮捕时,她突然发狂抗拒,因她体型壮硕,店长见状上前帮忙,手臂却被刘女咬一口,费了一番功夫才将她带上巡逻车。

刘女事后表示,她实在是因为失业没钱吃饭,饿到受不了,才起了贪念到超商随手拿泡面及罐头来充饥。店长听完,深感同情,表示伤害与窃盗部分,皆不提出告诉,但因窃盗罪属于非告诉乃论之罪,员警仍将她以窃盗罪移送法办。

南屯派出所所长周景彬表示,民众生活上若遭遇变故,可寻求社会救助管道,警察亦会协助通报社会局、区公所申请急难救助,误一时失去理智而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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