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6 日晚,省高警局娄底支队娄星大队民警在娄怀高速 1km 扶洲收费站开展 " 集中攻坚 " 整治行动,查处一起当着民警面 " 改名改姓 " 还企图贿赂民警的无证驾驶人员。
当晚,高警局娄底支队娄星大队民警玉运对一台牌号为湘 K9P**9 的小型轿车记性例行检查时,询问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号,对方回答自己忘记带驾驶证,而身份证号码也不记得,民警问其姓名,驾驶人却 " 改名改姓 " 跟民警绕起了弯,询问过程中给自己 " 改 " 了多个名字。
经过多次询问,李某才交代了自己 " 弯弯绕 " 的实情:自己驾驶了机动车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当民警准备将其带回队里做进一步调查时,李某却在车上又有了小动作,欲拿钱贿赂交警,但被拒绝。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处罚款 1000 元、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湖南高速交警提醒: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 不仅全车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 , 在发生事故后也无法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驾车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之下切记不可驾驶机动车。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 鲁昌 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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