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两个多月查处酒驾 5654 起,醉驾 985 起

在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毒驾整治力度,6 月 27 日至 9 月 3 日,全省交警部门查处酒驾 5654 起,醉驾 985 起,毒驾 15 起。全省交警部门坚持 " 白 + 黑 " 整治模式,坚持以中心城区为主,向城郊结合部农村道路延伸,提高整治成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但是仍有一些驾驶员以身试法,近日,长春和高速民警在行动中查获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货车司机 " 隔夜醉 " 侥幸上路罚款被拘 五年内他将与驾照无缘

8 月 27 日 7 时 30 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第七网格区民警在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会处执勤时,对一辆沿工农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红旗街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正常检查。当驾驶员杨某摇下车窗后,民警闻到车内有一股明显的酒气。民警随即对杨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为 77mg/100ml,杨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杨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并依法对其车辆暂扣。

经询问,原来杨某是前一天晚上 10 时饮酒至次日凌晨,本以为早上开车上路不会有事,不成想还是被逮了个正着。由于杨某驾驶的是营运货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将面临 5000 元罚款,驾驶证吊销,5 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

男子遇交警检查拒不配合 抽血检测一看竟是醉驾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青年路司法局门前处例行排查时,一辆小型轿车沿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但是驾驶员却摇上车窗抗拒检查。民警怀疑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于是要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但驾驶人仍不予配合。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民警带着驾驶员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唐某酒精数值为 163.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唐某将面临拘役 1 至 6 个月,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再次考取的处罚。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李季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