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在天长市张铺镇尚武村却有一 “不孝子”,因拒不支付老父的赡养费成了“老赖”。9月11日,在天长法院执行法官郭志伟温言劝说下,被执行人缪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给付了拖欠的赡养费,该案成功执结。
申请人缪某桃今年已86岁,育有二子。由于两个儿子一直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每月给付200元赡养费的协议。协议生效后,缪某桃的小儿子按协议履行,唯独长子缪某仍是不履行。不得已,缪某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繆某桃的住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志伟几次到缪某的住处找其谈话,由于缪某在外打工,都扑了个空。为防止矛盾激化,郭志伟一直未对缪某采取强制措施。当天,郭志伟接到缪某桃的电话,称其长子在家,立刻驱车前往。找到缪某后,为弥合受伤的亲情,郭志伟耐心地做起了缪某的思想工作,从亲情讲到法理,从家庭责任讲到社会责任,最终促使缪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
执行法官再次前往繆某的住处
繆某桃拿到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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