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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 记者 孙旭晖)男子葛某种了一些毛竹,其中一根被他随手放在了路边,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根随手一丢的竹子,竟然为他惹下了一场赔偿金额高达13万元的官司!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葛某把竹子放在路边后,一位过路青年骑着摩托车恰好刮到了这根竹子,结果车毁人伤。日前,经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葛某应赔偿13万元给伤者。
伤者宋某是宿迁市沭阳县人。当时,他骑着一辆摩托车在当地的一段水泥路上行驶时,被一根搁在路边的毛竹刮倒在地,不仅摩托车被摔毁了,宋某自己也受了伤。随后,经过诊断,宋某腹部外伤、脾破裂、腹腔积液、腹膜炎、左侧肋骨骨折。经伤残等级鉴定:宋某因交通事故致脾破裂、血性腹膜炎、左侧胸腔积液,行脾切除术,构成八级伤残。
事发后,警方经过侦查,认为宋某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路边的这根毛竹。于是,警方找到了竹子的主人葛某。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事故系宋某驾车刮撞葛某放置在水泥路上的毛竹所致。
经查,宋某驾驶车型与驾驶证(C1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在行驶过程中,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未能确保安全驾驶,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葛某在事发路段放置毛竹,妨碍道路通行,对发生此次事故造成损害存在过错。
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在路上放置毛竹的葛某和受害人宋某各自承担50%的责任。葛某赔偿宋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合计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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