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市民手机屏幕半年内坏两次 再维修要收费

台海网9月1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市民张先生的华为手机今年3月手机屏幕坏了,免费换了一个手机屏幕。8月下旬,这个手机屏幕又坏了,再次上门维修被告知要再换一个手机屏幕,不过这次超出了保修期,需要花费600多元。张先生质疑:“虽然手机过了保修期,难道新换的屏幕没有保修期吗?”

质疑:

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新换的零件没质保吗

据张先生介绍,他购买的华为手机在今年3月屏幕坏了一次,当时手机屏幕能正常显示,但是手指按上去毫无反应,无法使用。他在3月21日到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客服人员告诉他需要更换手机屏幕,因为还在手机的保修期内,这次换屏是免费的。

8月下旬,张先生的手机屏幕再次坏了,无论怎么按压手机的开机键,屏幕都只是“一闪而黑”。对此,客服人员表示,需要更换屏幕来解决故障,只不过这次由于超过了保修期,需要维修费640元。张先生对此不能理解,他说:“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新换的屏幕是不是没有质保期?”

回复:

更换配件也有质保期会以时间更长的为准

记者昨日来到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了解情况,负责人宋先生介绍,华为手机在维修后,相关的配件也享有质保期,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的配件延保一个月。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客户花钱维修后更换的配件,则可以享受三个月的质保期。

记者随后拿起一部华为手机,在手机里的“会员服务”APP中找到了相应的条款:“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90天的有限保修期。”不过记者并未发现宋先生所说的“保修期内,配件延保一个月”的相应条款。宋先生表示,这部分条款是按照国家制定的手机三包政策中的相应条款来执行的,不过华为在具体实施时更人性化了一点,“配件的延保期和手机的质保期有重合的部分,我们都会以时间更长的那个为准”。

宋先生最后表示,张先生的这个案例中,无论是手机本身的质保期,还是更换配件之后的延保期都已经过了,所以就不能免费了。

律师提醒

购机时注意零部件保修规定

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龙美表示,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里并没有“手机屏幕”的单项,手机厂家可以根据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手机屏幕”的保修期限以及延保时间制定相应的规定。在张先生的这个案例中,厂家没有明显不符合相关法规的地方。

林龙美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除检查产品本身外观是否完好外,还应认真查阅手机厂家承诺的手机屏幕、电池等零部件保修期限的相关规定。”

延伸阅读

配件保修为何最多3个月?

在对多个手机品牌店走访后,记者了解到,多数品牌手机的质保期都是12个月,而保修时所需要的配件一般也都是“原厂件”,有市民提出疑问:“同样的手机零件,组装成手机可保修一年,变成了维修配件保修最多3个月,这两者为啥差别那么大?”

对此,多数从业者表示“不清楚”或“不方便透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从业者说:“这些都是按照国家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至于为什么如此,就不是我们这个层面的人能回答的。”

在很多手机维修店(非品牌专营),记者发现在维修配件的选用上,一般都有“国产配件”和“原厂配件”之分,国产配件价格一般只有原厂配件的50%左右,个别价格甚至只有原厂配件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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