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轿车接连被焚,女子深陷恐慌,这一切只因“多说了几句话”

据媒体9月13日报道,阜阳市阜南县居民孙丽对凌晨室外冲天的火光产生了恐惧,过去两年中她所购买的两辆私家轿车在两起蹊跷的纵火案中烧成骨架,这女人想不通自己和家人得罪了谁,直到当地公安干警抓获了两起案件幕后黑手真相才浮出水面。

“无形之手”放火,两辆车凌晨被烧成骨架

孙丽对室外火光萌生恐惧之前,曾接到过一个令她气愤不已的陌生来电。那是2015年12月底,一串陌生号码敲响了孙丽的手机,对方二话不说就把她臭骂了一顿。

一阵发懵过后,这个平日为人本分老实的女人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被骂大概4、5天后,孙丽一家人正在睡觉,突然外面火光冲天,邻居纷纷喊着救火。

孙丽跑出屋子发现,着火的正是自家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速腾轿车。消防官兵很快扑灭了明火,但孙俪的爱车已被烧成了骨架。经鉴定,被毁车辆价值14万余元。

孙丽曾一度认为是车辆自燃,后来,消防火调部门的人士告诉她,该起火灾系人为纵火。

当警方追问孙丽,最近可得罪什么人时?孙丽说印象中没有。而那个匿名电话,也是没有登记身份信息的号码。

2017年初,孙丽又买了一辆轿车,不成想,9个月后,这辆车也不幸葬身火海。2017年9月18日凌晨,孙丽再次被冲天火光惊醒。这一次,她买了才几个月的车又被烧成了骨架。现场,公安机关提取并扣押蓝色打火机一个。经鉴定,被毁车辆价值10.5万元。

从那以后,孙丽经常深夜睡不着觉,更对室外的冲天火光产生了恐惧。像是置身灾难片儿,背后无形之手向向她步步靠近。

嫌犯称车主“多嘴”曾让她损失数千元

两起颇具针对性的蹊跷火灾,引起了当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警方深入调查,2017年12月,警方传来了消息,犯罪嫌疑人方晴落网。

孙丽却对此人没有丝毫印象,直到在派出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方晴,孙丽才想起来,对方是曾给婆妹家盖房子的一个包工头的妻子,两人也只是一面之缘。

当被问起作案动机,方晴的回答令人惊讶,“就因为她多说了几句话,说我们施工质量不好,导致我们6000多元工程款尾款没收上来。”

时间回溯到2014年。那年,方晴丈夫李某某为孙丽的婆妹刘翠家盖房子。当时方晴和丈夫一起去讨要工程款余款,孙丽也在场。

这次讨要不欢而散,刘翠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扣留6000多元工程款。“我当时认为是刘翠的婆姐孙丽插嘴阻挠,才导致这笔余款未能支付,真是对孙丽恨得牙痒痒。”方晴供述道。

2015年,方晴先用匿名电话辱骂孙丽。气不过,又准备了卫生纸、衣服等,将孙丽停在家门口的汽车烧毁。而当方晴发现孙丽买了新车后,她又乔装打扮再次作案,不料没多久就被警方抓获。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女子被判三年

9月12日,记者从阜南县人民法院获悉,2个月前,方晴近亲属与孙丽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孙丽各项经济损失26万余元。而孙丽对方晴的行为予以谅解。

经阜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阜南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晴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为泄愤而先后焚烧毁坏他人轿车两辆,价值24.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方晴近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上,方晴的辩护人认为其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对其使用缓刑。

该院审理认为,方晴因认为他人阻碍其丈夫获取工程款,为泄愤而烧毁被害人车辆,因犯罪行为未被发现,在二年内再次焚烧被害人新购置的轿车。且在作案时,采取隐蔽手段逃避法律追究,其犯罪主观恶性较大,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

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判决方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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