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骆某在南京市某小区实施盗窃,被物主和邻居制服时受伤,他向物主钱某和邻居涂某等人索赔但遭拒。骆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万余元。近日,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宣判:钱某属正当防卫,两邻居属见义勇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