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政策问答(上)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报考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的职位是哪些?

答:根据公务员分类改革管理要求,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职位包括市场监管执法职位和城管执法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简章》)。

3、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且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4、问:2018年的毕业生按何身份报考?

答:已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7、问: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9、问: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需提供由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0、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二、关于报考条件

1、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82年9月17日至2000年9月1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2、问: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人员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

三、关于报考时间和方式

1、问:这次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这次报考的时间、方式以及成绩的查询主要是:

(1)2018年9月17日10:00至9月21日16: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进行考试报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可在市场监管执法职位和城管执法职位中选择一类报考,并在此类别中至多填报3个职位志愿。

报考城管执法的考生可直接选报3个区的城管执法职位志愿;报考市场监管执法的考生必须在通过一个职位志愿审核后方可填报下一个职位志愿,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面试名单按志愿先后及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3个志愿都未能进入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选择“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选择“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没有面试机会。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10月21日上午9:00-11:00申论(行政执法类)

下午13:00-14: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11月14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2、问: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四、关于考试科目

1、问:这次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测查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大纲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2、问:这次考试是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

答: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以招录职位总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总分合格分数线。

定向招考本市2017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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