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用上区块链技术,友情提示:违法之前请三思

自打区块链技术问世以来,基于去中心化以及不可篡改的特征,人们总想用它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去改变一些事情或者现状。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领域,区块链技术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该项技术的诸多特性得以展现。当前,区块链的电子存证、司法求证等技术在逐渐落地,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官方支持。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你以后基于区块链技术收集的证据,只要能证明其真实性,法院就会承认。

最高法的这份规定,就像是给互联网法院打的一针强心剂,在后面的司法举证过程中,对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会越来越多样化,效率也会持续加快;对于区块链技术来说,算是一碗“壮行酒”。除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因素外,还要有良好的发展生存的环境。如果大环境提供肥沃的土壤和充足的养分,加持了区块链技术的司法体系,必将日益强大、无懈可击。

北京互联网法院趁热打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互联网法院应对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收集的证据予以确认的两天后,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该法院官方消息称,“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成为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在侵权取证中,由第三方平台北京“中经天平”进行了区块链取证,这也是视频行业在维权中首次使用“区块链”这一前沿取证技术。

据了解,该案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案件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在实际的界定审判过程中,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的应用问题值得去关注。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数据以及取证方面,无论国内外,都处在探索的阶段。北京互联网法院还指出,当前,全球范围内对于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稚嫩”的区块链举证遇见了更加“稚嫩”的短视频行业法律保护。

此次案例可以看出,北京互联网法院确实秉承了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也接纳了区块链这种新兴技术,算是一种“互相成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最高法对区块链电子存证以及司法举证的官方认可,才能让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的“第一案”上可以甩开膀子大步向前。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开先河

早在6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算是国内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这一电子数据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源码识别,能够保证来源真实;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在通过技术验算确认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侵权认定的依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当前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区块链电子数据以及司法举证方面,算是真正的做到了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然而后面的事实也告诉我们,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这个“螃蟹”算是吃对了,要不然不可能有后面最高法对于区块链司法举证的承认以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于区块链技术的认可与应用。

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还是能反映出来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以及存证上是有它得天独厚的优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张延来就曾表示,区块链电子存证就是把证据保存在区块链上,具体来说,就是一份证据信息被同时保存在多个节点上,除非针对超过半数或所有节点上的信息进行修改,否则很难被篡改,因此,这种存证方式具有较好的证明效果。

如果说,国内区块链电子证据以及存证的落地与发展是一场接力跑的话,那么海外对于区块链电子证据以及司法举证的尝试与落地更像是短跑冲刺,更加的讲究速度,过程也很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国外对于区块链电子证据等方面的尝试是一旦达成共识,就会很快想着去落地以及应用,而且国外在布局以及应用结合方面会想的比较全面以及长远一点。

海外的尝试与启示

迪拜成立“区块链法院”, 协助验证法院对跨境执法的判断

在今年的七月份,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和智能迪拜联合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区块链法院”,以探讨如何协助验证法院对跨境执法的判断。根据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智能迪拜的说法,这种伙伴关系是建立区块链驱动的司法机构的关键第一步,这反过来将简化司法程序,消除文件重复并提高整个法律生态系统的效率。 未来,研究将侧重于如何处理私人和公共区块链引起的纠纷,并在“智能”合同中编制规则和合同条款。目前,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交易是不可撤销的,没有技术手段来解除交易。

英国政府正在旨在研究区块链和数字账簿如何协助法院改革

英国政府正在探索采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保护数字证据和身份信息。英国法庭服务处(HMCTS)数字架构和网络安全团队负责人Balaji Anbil表示,他们正在研究新的用于证据共享、身份管理以及对个人身份数据提供更多监控的技术。同时他还指出,HMCTS 对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是该机构法庭改革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HMCTS 和英国内阁办公室开放创新小组举行了联合会议,旨在研究区块链和数字账簿如何协助法院改革。

美国俄亥俄州法律上认可区块链数据

今年5月,俄亥俄州参议员Matt Dolan向该州立法机构提交了一项法案,旨在澄清区块链签名和合约的法律地位。这项名为SB300的法案并未能顺利通过,但是该法案中的相关法规被作为修正案写入SB220中去。它们分别是关于区块链合同和签名的提议,具体内容为:

1、“通过区块链技术获得的记录或合同被认为是一种电子形式,并且是一种合法的电子记录。”

2、“通过区块链技术保护的签名被认为是电子形式的,并且属于电子签名。”

今年8月份,俄亥俄州通过了该法案并对其进行了签署,也就意味着美国俄亥俄州在法律上认可了区块链数据。

不管是成立“区块链法院”的迪拜,还是旨在利用区块链技术协助法院改革的英国,亦或是在法律上认可区块链数据的美国俄亥俄州,似乎都在向我们传达着这样一种信息:只要区块链技术能在某一个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落地优势,似乎很容易就能达成共识。

与其等待一件事情的改变,不如自己亲手去推动它的改变。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以及司法举证在国内的被承认以及逐步落地应用就阐明了这个道理,也正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首开先河,才有了后面的步步为营。

一起达成共识容易,难的地方在于从无到有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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