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合同表明5%佣金,开发商最终却只支付1.2%称“写错了”!

市区做房产中介的王先生,此前和一家开发企业签订了分销合作协议。可是房子卖出去了,开发商却不兑现合同上约定的佣金了...

王先生:开发商不按合同给钱

今年8月11号,宣城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全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和王先生签订了一份分销合作协议,主要销售金瑞中心城商铺及公寓。

▲分销合作协议

分销合作协议上,佣金计算办法一栏明确写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铺按实际到款的5%,公寓按10000元每套。

▲合同中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很快,一位客户通过王先生的中介公司,看中了金瑞中心城一个总价为111万元的商铺,并于9月11号签订了买卖合同。当客户付了80万元款项后,王先生便去找开发商结算佣金。结果开发商只答应支付1.2%个点。

这让王先生难以接受,于是多次来到金瑞中心城的开区企业---宣城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却一直无果。

开发商:按照合同 一分钱没有

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委,记者和王先生一起,前往了宣城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铺的佣金就是按1.2%支付,他们在合同上写漏了。

王先生认为,当初签订协议时,对方并没有指出少写了“佣金为1.2%”这一句,事后双方也没有重新协商更改协议。所以应根据协议上的理解, 按实际到款的5%支付佣金。

不过对于这一点,宣城市金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合同来,一分钱没有。

记者:协调无果

在现场宣城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合同是他写错了。双方就应支付的佣金金额进行协商。但协商无果。

▲协商过程不欢而散

律师:应按合同履行

那么,按照这份协议,佣金的支付究竟该多少,在看了这份协议之后,法律人士表示:按照合同字面意思理解,应履行合同,支付5%佣金。

合同

就是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直播宣城记者 尹晓纯 张旭 陶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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