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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到老。”父母慈爱,子女孝顺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但如果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呢?近日,齐齐哈尔泰来法院来了两兄弟,称自己在20年前被父亲遗弃,现在是否还有义务赡养亲生父亲?
原来,王大明和王小明系兄弟关系,二十多年前,两兄弟的父母离异,二人随母亲一起生活。多年来,其父王明没有支付抚育费以及两人上学所花的必要费用,是母亲含辛茹苦将其抚育成人。现在,两兄弟也有了各自的家庭。可最近,二人的亲生父亲王明找到二人索要赡养费。二兄弟认为,因为王明没有支付过抚育费,也没有照顾过兄弟二人,是对二人的一种遗弃,所以不应该赡养其父亲。
了解到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向两兄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未履行抚育义务不能成为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从法律规定来看,也明确了子女对父母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调,兄弟二人被说服,最终,同意支付其父亲的赡养费用。(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李仕军 记者:戴月
编辑:刘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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