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再也不想看到 " 打 5 元麻将被拘留 ")
又见打小麻将被拘留的案件。
8 月 23 日晚,广州市民肖先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餐馆打 5 元输赢的麻将,结果他们因 " 赌博 " 行为,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 下称 " 增城分局 " ) 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目前萧先生已经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还自己清白。
当下在有的地方,麻将已经成了一把德谟克利斯之剑,让部分雀友战战兢兢,亲友之间几块钱、" 人畜无害 " 的小彩头,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只有 " 赌资较大 " 的才构成治安违法。早在 2005 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但是,何谓 " 少量财物输赢 "? 有的公安机关按 " 个人赌资 " 统计,有的按 " 人均赌资 " 统计,有的就按 " 现场收缴赌资 " 统计,这就明显降低了 " 违法门槛 ",给了执法者以较大的裁量权。
因为打麻将的标准威棱不可测,造成了很多不确定性,就在去年,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还要求武汉警方公示对麻将执法的标准,这被称为中国首个 " 麻将提案 "。武汉警方最终表态称:人均赌资不满 1000 元的,属于 " 麻将娱乐 ",不予处罚。
而以广州肖先生这次案件来说,在茶楼里和亲友打麻将,输赢只有 5 元,现场收缴的所谓赌资也就 400 多元。这样的彩头就广州当地的收入水平来说,当属于亲友之间的正常娱乐,并没有触及赌博行为所指向的严重毒化社会风气的危害,算是 " 小耍怡情 ",而不是赌博。
一场老友之间只有几块钱输赢的麻将,却换来了多天的行拘之灾,这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会造成负面示范。
事实上,哪怕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一再公布执法标准,却仍然没有拦住这种 " 五块钱麻将就被拘留 " 的案件发生。7 年前的 2011 年,成都市民王彬如和朋友打麻将被拘留 15 日,她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2015 年 1 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今年 6 月,四川高法撤销了当初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
由此可见,执法者本身也该受到监督,对于不合理的 " 麻将执法 ",应该通过司法审查予以监督、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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