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号,杭州的某个派出所的接到报警,对方是一个女子,非常的慌张的表示自己在某个酒店被别人“欺负”了,让民警赶紧过去营救她,接着对方就慌乱的挂断了电话。当天当班的民警陶民警接到这个报警的时候,立即赶到了现场,就是女子所说的酒店,但是当时由于慌张,女子并没有说清楚此时他们的酒店房价号。
陶警官又打了电话过去,要问清楚房间号,结果女子说:“我们已经协商好了,不用来了。”陶警官觉得毕竟是“欺负”案,不能这样就任由他们协商好了,于是还是找姑娘要了酒店的房间号。陶警官上去之后,敲开了门,就看到房间内两个人,男子在床上光着膀子,女子穿着整齐,还穿着一个黑色的外套,房间内还有一盒榴莲,不像是“欺负”的现场。
于是陶警官就问女子是不是她报警的,女子表示是的,还说是男子打了他,还用被子蒙住他的头。结果男子在一旁说道其实就是闹着玩的。直到这个时候女子才说出来事情的原委。原来这个女子姓张,是河南人,今年已经29岁了,这个男子就是张姑娘的男朋友。这天晚上两个人来酒店开房,本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张姑娘非要吃榴莲。
张姑娘很喜欢吃榴莲,但是小张的男友是和讨厌这个味道的,于是就小张的男朋友就说了一句重话:“你要是吃榴莲,你就回家吃去!”这一句话激怒了小张,就把榴莲一把扔向了床上,砸中了男子,之后小张还打了男子,男子也就打了小张一巴掌。小张气不过,所以就报警称自己被“欺负”了。这下,陶警官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也就是说小张是报了假警,于是陶警官把小张带到了派出所,被行政拘留 5 天。
因为榴莲的事情,两个人就吵架,吵架就吵架吧,结果还波报假警,这是万万不可以的,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构成了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千万别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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