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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彭州检察院检察官石翀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惨剧的事发过程。
2016年5月30日,刘某驾车行驶在回彭州老家的路上,23岁的妻子吕某坐在副驾,此时已怀有身孕。这次回家,是想向刘某的母亲借钱,“车的保险就要到期了,两人手头很紧。”
途中,两人再次谈到钱的问题,于是爆发了争吵。
刘某一怒之下,用一个套筒扳手打了副驾上的妻子。之后,妻子拿起丈夫放下的扳手,砸向刘某手部。
见妻子还手,男子将车停了下来,再次抢过扳手,打在妻子头部,顿时血流不止。
妻子当即哭诉称,“你这是要逼死我啊。”
这句话后,刘某说了句让他至今后悔的话,“想死,这里就是渠,你跳啊。”
听到这句话,吕某当即从副驾下车,走向水渠一跃而下。愣了一下,刘某也跳入河中施救。
“其实他已经拉到了妻子,但水渠边上都是苔藓,爬不上来。”石翀说,刘某最后说实在精疲力尽了,放了手,而刘某则随后被人营救上岸。
事后,刘某被彭州检察院起诉,要求追究其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近日,该案经彭州法院和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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