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人被讹” 双方和解 放弃登报道歉将登报款捐红十字会

小伙扶人被讹”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真相大白后扶人小伙将老人告上法庭,要求其登报道歉,并索赔1元。9月14日,涉事双方达成和解,老人的代理人向小伙口头道歉,并将登报道歉所需的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

9月6日,浙江省金华市一位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称,9月2日下午,他骑电动车经过该市婺城区双龙北街与解放西路交叉口银河花园路口时,一位骑着电动车快速驶来的老人在他身后自行摔倒,当他将老人扶起后,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该网友写道,“在得知路段监控因为修路暂时无法提供监控视频后,对方气焰更加嚣张。”

事发后,金华婺城区交警事故中队王林警官通过走访,发现一家钢材店的监控探头正好拍下了事发经过,从而证明了老人是自己摔倒后被该网友扶起来的。

该网友称,警方还他清白后,对方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于是他便要求补偿近几天来回警队的打车费、处理事故拖车费、误工费等,但伤者妻子却开口要求他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望伤者。他当时直接表示要起诉伤者,伤者妻子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你起诉好了”。

9月12日,当事男子滕先生告诉北京时间记者,他已经准备好大部分起诉材料,准备择日递交法院。摔倒者的儿子曹先生也向记者表示,都是误会一场,已向对方道歉并愿意赔偿,“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9月14日,金华市婺城法院官方微博发文称,于9月13下午4时,收到当事人滕伟航诉曹炼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原告诉称:2018年9月2日,其出于好心扶起了摔倒在地的被告,被告反而声称是原告撞了他,要求赔偿。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上刊登致歉声明,版面面积应不小于6cm×9cm(名片大小);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法院立案后,9月14日下午5时,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曹某表示愿意以登报或网上视频的形式进行道歉,并愿意对腾某的损失予以赔偿。滕某对曹某予以谅解,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以口头形式道歉,并将登报道歉所需款项5 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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