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男子开五菱面包车撞上行人致其当场身亡,司机立马驾车逃走

丨原标题:凌晨传捷报 顽凶终被擒 ---- 常乐“8.14”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蓬溪公安)8月19日凌晨,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8.14”专案组传来捷报,经过5昼夜的连续奋战,挡获肇事车辆,抓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蒋某,蓬溪常乐“8.1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

事件回顾

2018年8月14日20时43分,蓬溪县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接报警称常乐镇枣垭村12组外发生一起车辆撞倒一名行人后逃离现场,请求出警处置。

经处警民警现场初步勘查发现:肇事车辆由蓬溪县明月镇沿蓬红线向常乐镇方向行驶,行至枣垭村12组外时将行人胡某德撞到在地致其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现场只有肇事车辆右前大灯玻璃碎片和右前小灯,唯一的目击证人也因为天色已晚、视线不佳,不能提供肇事车辆车型、颜色等有价值线索。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茂森的领导下,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 “8.1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小组,专案专办。大队长冯旭取消休假,亲自挂帅,多次组织专案组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确定侦查方向、制定侦查方案。

筛查走访,迷雾重重

办案民警在海量的监控视频中将监控录像一遍遍仔细甄别,沿途走访群众100余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寻踪觅迹,同时寻求了技术支持,但是肇事车辆依然只能确定是一辆五菱面包车,线索仍然不够明朗,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细辨深挖,寻迹锁轨

为了抓住破案黄金时间, 8月18日上午,大队长冯旭再次组织案侦民警召开案侦分析会,理清侦查思路、调整侦查方向和重点。

会后专案组民警不顾暑热和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一方面安排警力发布悬赏通告、在路长办工作群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积极发动知情群众提供案侦线索;另一方面专案组民警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在片区农村交警中队的全力配合下,以案发时间作为突破口,继续扩大视频侦察范围。

张贴悬赏公告

通过视频资料比对,8月14日晚7时17分从明月镇一处监控视频通过的面包车进入民警侦查视线,基本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五菱面包车,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右前侧有损坏、右车灯有缺损,案发后向射洪方面逃窜。

拨云见日,嫌犯落网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车辆信息和车主个人身份信息得知该嫌疑车所有人蒋某松居住详细地址。8月18日晚22时许,在明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配合下,办案民警在明月镇一停车场找到了该肇事车辆,民警发现该车右前方受损部件已修复,但修复痕迹明显。该车身特征与车沿途监控视频中锁定的交通事故车辆影像特征完全吻合,该车及驾驶人被确定具有重大嫌疑。

交警大队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安排精干力量,在明月派出所的配合下前往嫌疑人住所进行抓捕。19日凌晨3时,嫌疑人蒋某松在明月镇家中束手就擒。

嫌疑人蒋某松到案后对“8.14”交通肇事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通事故真相得以还原:8月14日,嫌疑人蒋某松驾驶一辆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由蓬溪县明月镇沿蓬红线向常乐镇方向行驶。20时42分许,行驶至枣子垭村12组外时将行人胡某德撞到在地致其当场死亡,蒋某松由于害怕,当时驾车逃离现场,到射洪修车一条街将车辆前保险杠和右前方受损部位进行全面修复后返回明月家中。

人民满意,锦旗致谢

案件侦破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捷报通知受害人家属。8月23日上午,家属带着一面“破案神速 心系百姓”的锦旗,来到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勤中队,把锦旗送到专案组办案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警成功破获“8.14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案”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驶,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

企图以逃逸来逃避责任的做法只会给自己带来更重的法律处罚。蒋某以身试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所有开车的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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