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严格了,要开始查重复挂证了,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资质审查升级了!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下发文件,要求在资质审查中,对企业业绩、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人员资格认定从严、细化审查:

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审查

业绩不可查的,均不予认定。

系统或官网查询无明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的,须提供业绩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的个人社保缴费明细(项目工期的三分之一,且不少于1个月社保,补缴不予认可)、业绩佐证材料(中标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2、专业承包资质升级企业业绩审查

系统或官网不可查的,应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部分工程款税票。

考核指标为单项合同额的,需提供该项目不少于结算价30%的工程款税票。

提供核对后予以认定。

3、人员审查

“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查询全国注册建造师人员重复。

“全国水利(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水利水电(公路)资质相关专业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重复。

在岗位证发证地“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查询主要人员注册证、职称证、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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