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婴儿屡遭遗弃!父母这般狠心是为啥?

近日,楚雄禄丰的吴师傅在公路旁的纸箱里发现了一名弃婴, 并将男婴送到了派出所。

经过警方检查,男婴身上还绑着一张纸条和166元钱,纸条上写着:“孩子出生于8月26日20:30分,因我无能力抚养,望好心人给予收养。”

随后,警方把孩子送到了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并将相关资料录入了公安系统。一位好心的大妈得知消息后,及时找来了奶粉,与民警一起给孩子喂奶。

目前,这名男婴的身体状况良好,被移交到了儿童福利院暂时寄养。警方希望孩子父母能尽快回心转意,来领回自己孩子,否则一旦被警方查清,孩子的父母将构成遗弃罪。

无独有偶,遗弃婴儿的情况在云南并不少见!

2018年5月27日8时许,在昆明马街南路喜乐多超市后巷厕里,一名市民看到了一名婴儿,并且旁边并无大人照看。再等,仍无人前来领走。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日8时29分14秒,马街派出所接警后,民警杨杰、陈明立即赶往现场,在喜乐多超市后巷厕所内找到一名被遗弃的婴儿。经检査,弃婴为男孩,身上未发现明显外伤,而且婴儿衣服内有一张写有“小孩于2018年4月12日出生”的纸条。经多方査找,民警均未找到小孩的父母及亲属,事后,经过联系,民警将男婴送到了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2018年年初,在云南宣威,一名男子急匆匆将一个白色纸袋丢进垃圾桶。随后,附近大妈来到该垃圾箱前,发现袋子里竟然是个衣服都没穿的新生儿。目前婴儿父亲因涉嫌遗弃罪,被刑拘;婴儿母亲因涉嫌遗弃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放在路边留给别人收养就已经很残忍了,这为父亲直接把孩子扔在垃圾桶,简直“毫无人性”可言!

类似事件不胜枚举,如果不是好心人发现,到底有多少孩子还会“惨遭遗弃”?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无论条件如何艰苦,家长一般都会把最好的留给孩子,尤其是自己亲生的。前段时间关于昭通女孩被后母残杀的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位“母亲”的行为深深令人发指。后娘尚且如此,亲生父母也要抛弃自己的孩子,这倒是为何?

在本文第一个案例中,根据该婴儿父母留下的纸条来看,他们是因为“没有能力抚养”才把孩子放在路边,希望有好心人能收养他。

纵观各类弃婴案,遗弃自己的孩子要么是孩子有先天病,要么是养不起,经济因素占比居多。也有的是家庭本来就不富裕,为了医治孩子已经“倾家荡产”,实在迫不得已才会出此下策......

但无论如何,遗弃孩子属于违法行为,要负相应的责罚。

根据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遗弃罪的,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这一条例可以看出,遗弃罪不仅仅只是遗弃孩子,在一个家庭中,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人,都有可能涉及遗弃罪。

小编忍不住想问一句,这些父母们再回想起孩子将会和自己永远“失联”,孩子“生死未卜”时心里到底作何感受?遗弃罪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父母”五年之后生活还可以继续,可孩子们呢?等待他们的可能是永远离开人世。

如果生,就请好好爱,别让这些初降人间的天使未曾感受一丝温暖便魂归天堂。

文/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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