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的一家奔驰4S店,小双买了一辆奔驰E300L,裸车价47万4800元,车刚开了没几步就感觉有问题,于是马上去找4s店经理。刚开始4S店的经理说这属于正常,小双半信半疑开走了,大概行驶到了2000公里,车子的毛病就出来了。车头当场甩起来了,就跟跳舞似的。小双马上停在马路边,再也不敢开了,万一出了事谁来承担?而且里面好像有东西,因为有响声。
总经理哪里信小双的这番说辞,觉得小双就是在没事找事。最后把车子运回店里仔细检查才发现车子发动机里面有铁屑。于是经理说是给小双换个发动机就行了,问题不大,小双立马表示拒绝,这明明刚买的车,就开成这样,谁还敢上路啊!然而经理却不同意了,因为参考三包法才发现同一零件更换两次以后还是不能解决的话,是可以达到退车标准的。然而这个车子很明显没有达到标准,当然不同意换车。
小双告诉经理说,要是不给换就上法庭解决吧,毕竟新车都有这个问题,万一所谓的新车是个翻新的车呢?4s店很淡然得接受了小双的建议,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小双听到后就笑了,既然新车都能出问题而车主却完全不知情,首先就是一个知情权,足以构成欺诈罪,反正上诉不成就打算换发动机,自己又不会亏。但这家4s店的名声估计也就没那么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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