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安部交管局对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新规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
新规范对教育形式做了哪些明确?《规范》第六条第一款明确两个教育主要形式包括现场教育和网络教育。其中,课堂教育和体验教育属于现场教育。课堂教育主要通过教官授课、与机动车驾驶人的互动交流为主要教育手段,具体包括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应急处置知识演示,驾驶人交流学习体会,现身说法等等(第七条);体验教育是以交通体验为主要教育形式,具体形式包括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实地体验,参与路面文明交通劝导等(第九条);网络教育以播放课件、题库测试为主要教育形式。课堂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形式应有所区别,才能达到不同教育形式的效果。有的地方驾驶人现场教育的内容也仅仅局限于通过电脑看警示教育片,没有教官授课,这样达不到现场教育的效果。此外,《规范》第八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了答题测试、模拟考试网络教育形式,每天计入的教育时间不超过四十五分钟,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驾驶人不认真学习,而一味刷题,简单提高应试能力。
新规范在推动拓展网上服务,方便群众快捷申请方面有哪些新规定?一是在原有可以在互联网申请审验教育的基础上,《规范》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扣留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满分教育。二是《规范》第十四条第四款,明确了审验教育申请时,可以由驾驶人自主确认并在线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在教育结束后直接办理审验业务。简化了满分和审验教育相关流程,取消了满分教育要有专门窗口受理、必须窗口报名等限制。
如何根据准驾车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内容?(1)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上传课件时,将标识该课件推荐机动车驾驶人的准驾车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学习时,系统将根据该机动车驾驶人的准驾车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优先推荐相关教育课件。今后部局还会与研究中心、科研所共同开发设计一些精品课程,不断推动“定制化”教育,真正达到教育效果。
规范中对现场教育的时间做了规定,其余学时如何安排?规范明确现场教育(课堂教育和体验教育的学习天数都计入现场教育)天数不得少于2日,同时对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5日,7日全部都要采取现场教育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其余学时如何安排:(1)已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的,其余学时可以通过平台学习;(2)未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但是自建有相关学习系统的,其余学时可以通过自建平台学习。(3)未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也没有自建平台的,只能通过现场教育完成。(4)对于不具备网络教育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现场教育。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