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三更,贼影若隐若现
案发现场,变压器被“剖腹掏芯”
“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这是每一个变压器旁都会注明的显著标语,可偏偏有这么一伙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不顾后果,专挑选变压器为作案对象。
今年年8月份以来,桃园镇多个村相继发生变压器电缆被盗的情况。
桃园镇派出所民警在勘验现场后发现,几个村电缆被盗的作案手段非常相似,应是同一伙人所为。
通过调查,民警追踪到嫌疑车辆,并推测这伙人将会继续作案。8月7日,嫌疑车辆出现并被民警截停,但嫌疑人拒不接受停车检查并加速冲撞围堵车辆逃离现场。
8月8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安徽省泗县嫌疑人家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破坏和盗窃变压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用变压器内的铜丝换钱。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严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盗窃变压器的行为,区分以下情况定罪处罚:
变压器尚未安装,或者虽已安装但未交付使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变压器正在使用中或者已经交付使用的,盗窃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按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最高法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等犯罪处理。
通讯员/睢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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