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部署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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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赵国清)9月19日,市发改委发出通知,部署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求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针对国庆、中秋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消费活动密集等特点,市发改委将加强对旅游、餐饮、交通、住宿、农贸市场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六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打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收费等行业,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火车站、公路长途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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