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葛,男子用斧头砍伤老乡

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韦珊婷

苏某史因感情纠葛一直对老乡苏某发怀恨在心,苏某史认为苏某发导致其家庭破裂,并欲报复苏某发。今年 2 月 27 日,苏某史手持斧头砍向苏某发,导致苏某发头部受重伤。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苏某史和苏某发同是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的老乡。2 月 27 日 12 时许,苏某史购买一把斧头后来到上林县市场东门,见到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苏某发正在市场一摊位前,想到家庭破裂之事,苏某史产生了要报复苏某发的念头。

苏某史手持斧头绕到苏某发身后,趁苏某发不备之机,砍了苏某发右额顶部一斧,苏某发头部鲜血淋淋。而后,苏某史逃离现场。

▲医护人员正在对伤者进行现场包(网络配图)

因为事发突然,赶街群众吓得不轻。只见摊位旁边的地上一地的血迹。有群众说,苏某发被砍得露出头骨,还坐在地上打电话。因为流血较多,他还用纸巾敷在伤口处。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为苏某发包扎伤口,随后送医院治疗。

▲因事发突然,赶街群众吓得不轻

接到报警后,上林县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稳定秩序,并协助救助伤员接受医护人员救治。

当天 12 时 30 分许,苏某史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苏某发所受伤害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苏某史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指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史故意实施杀人的行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苏某史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指控罪名有异议,在庭上辩称他只是想给苏某发一个教训,并没有想杀人的故意。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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