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家饭店非法偷盗燃气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

今天(9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谯城分局解到,市区市府南路上的一家饭店因偷盗燃气,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

据亳州新奥燃气安保部主任蒋家友介绍,

“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市区市府南路上的一家饭店每月的用气量存在明显异常。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这家饭店的平均月用气量约800立方米;但从今年1月份开始,月用气量大幅下降,仅有300立方米左右。”

7月份,亳州新奥燃气公司对这家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饭店的燃气表被人私自加装了物体,使燃气表转动变慢,导致显示用气量远低于实际用气量。

证据面前,饭店负责人承认了偷盗燃气的行为。

最终,这家饭店不仅补交了燃气费用,负责人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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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非法手段偷盗燃气不仅会给自身造成损失,还会危及公共安全,影响自己和周边人的人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都对偷盗燃气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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