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各地发生多起高铁霸座事件,肇事主角从男博士到女博士,从大叔到大婶,从中国人到老外,而且一个比一个奇葩。例如:借口高血压无法起身让座;拒不让座还水泼拍照乘客等等。很多人惊讶于占据他人座位,并且拒不让座竟然成为“流行现象”,还有媒体将这些霸座者胡搅蛮缠的无赖丑态加以串接,拼凑成一副高铁霸座“全家福”。(东方网9月25日)
如果说一起高铁霸座事件纯属偶发意外,可以归咎于极个别人的守信意识淡薄,那么高铁霸座事件的一再重复上演,则显示出除了个别社会成员蔑视规则、破坏公共秩序的道德素质问题之外,还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制度缺失因素。对当前相关社会治理的不足之处进行检讨,已经是刻不容缓。
高铁霸座事件之所以屡屡爆发,违法者之所以面对社会规则却无所顾忌,究其原因是正常的社会治理规则在严重违反规则、胡搅蛮缠耍无赖的某些人面前失灵了。无论是高铁乘务人员还是被占位的受害人,都对其束手无策。而且,乘警执法与被害人维权的软弱无力,使得胡搅蛮缠的当事人几乎不受惩罚且有明显受益,这其实就进一步刺激和鼓励了破坏秩序权威行为。
首先,法律应当为按票入座规则提供强有力的硬性约束保障。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对社会道德规范的保障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惩戒机制,导致违反规则的成本太低。以高铁霸座为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属于行政不法行为,应当处以200元罚款或者警告,并在一定期限内(六个月)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对于一些素质不佳、心存侥幸和无视规则的人来说,区区200元罚款或者警告、限乘火车其实并不具有多大的震慑力。霸座者显示出先占先得和恃强凌弱的丛林法则心态,无赖而且无德。社会道德的维系离不开法律的惩恶扬善功能,需要从制度上给道德规范的实施注入“权力支柱”。试想如果有朝一日霸座者们会被乘警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赶下火车、被治安拘留、被社会征信机关公开曝光时,他们还会如此嚣张么?诚然,我们不宜只用硬性约束手段来逼人们去遵守道德规则,但是在一些人道德自律能力退化乃至丧失的当下社会,重罚手段确实是迅速和有效改善社会道德状况的一剂猛药。
其次,执法部门和受害人应当拥有更大的紧急处置权。在诸多高铁霸座事件中,有关部门和受害人在现场处置中的束手无策暴露出巨大的制度漏洞。据悉,有的短途高铁只有安全员而无乘警,安全员对霸座行为不具执法权而“没法管”,只能求助于下一站的铁路派出所。长途高铁固然配有乘警,但是有些乘警由于得不到适当的监管策略指导,担心霸座者的抗拒行为酿成意外事端而“不愿管”、“不敢管”。霸座不仅侵犯其他乘客的合法乘车权益,也扰乱了列车运行秩序。试想如果其他人仿效霸座者哄抢座位,那么乘车秩序何在?难道这种违法事件就只能靠乘客自行交涉、乘务员或者乘警苦口婆心劝说吗?难道就没有事前事中的紧急处置权,只能事后惩戒吗?其实,向执法部门和受害人授予紧急处置权是维护公共秩序、打击无赖行为的关键所在。乘警一旦劝说无效有权强制带离,其间发生辱骂或抗拒行为的,以妨碍公务论处。如果列车上无乘警等执法者的,应鼓励乘务人员和受害乘客行使紧急处置权或私力救济权。即便是外籍人员也要一视同仁,不仅予以罚款、列入征信黑名单、现场拘留,而且在情节严重时驱逐出境。
在社会价值多元化、道德水准受挑战的转型时期,必须适用更为妥适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方能跟上现实情况的变化,促进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杜绝高铁霸座“全家福”的壮大。据悉,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准备通过更加严格的手段加以规制,朝向正确的治理方向迈步。我们期待社会进一步探讨以何种方式教导公众真正将规则意识入脑入心,形成对“按票入座”等规范的自主自律机制,真正杜绝高铁霸座闹剧。(作者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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