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 康复性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如助听器等;辅助性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其他,如不孕症治疗等。

具体的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如下: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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