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凌晨1时30分许,坪地交警中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在龙岗大道坪西路段开展涉酒及其它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粤B号车后排有三名乘客,其中乘坐在中间位置的男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于是,现场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司机将车移至查车点前方安全位置等待处理,在此过程中,突然上来一名男子质问现场民警(后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乘客),该男子不断辱骂现场执勤人员,并致现场执勤民警和辅警受伤,在民警耐心劝解无效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并将该案件移交坪地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郑某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面对公安部门执法时,请保持冷静、配合执法,理性对待,切勿采取扰乱执法等极端方式,为自己、为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阻碍交警执法,将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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