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 日,是长沙任女士嫁女儿的大喜日子,全家都高兴坏了,专门请人在家门口挂起了 9 个大红氢气球。没想到,此举已危害到高铁安全,触犯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长铁警方在迅速拆除气球后,悄悄离开了现场,只是要求当事人事后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10 月 3 日 8 时 40 分,长沙铁路公安处汨罗东站派出所弼时警务区民警罗晓华在铁路线旁巡查时,发现京广高铁 K1528+750 米处,距离铁路不足 50 米的地方,有人悬挂大量氢气球,可能危及高铁运输安全,遂立即向所领导报告警情。随后,该所副所长杨义立即带领民警一起前往事发地,很快找到了悬挂气球的当事人任某。经询问,当天家住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清溪村的任某(女,46 岁)在家为女儿操办婚庆喜宴。为增加喜庆气氛,就聘请符某(男,50 岁,湖南省汨罗市李家塅镇人)在自家门口悬挂了大大小小 9 个直径 1 米至 1.4 米的氢气球,经当场测量,这些气球悬空约 12 米,最近的一个距离高铁不到 20 米,危害到电气化铁路设施安全。
因考虑到当天任家正在办喜事,民警宣讲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任女士家人的配合下,对现场进行了拆除和拍照后离开。10 月 7 日,任某和符某两人主动来到汨罗东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民警人性执法表示谢意。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长铁警方对两人分别处以行政罚款 500 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1、在婚庆、开业、奠基等一些喜庆的场合,一些商家和个人喜欢布置氢气球来烘托气氛,但氢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氢气球碰到火花、静电,都可能引起起火、爆炸;如果因固定不牢飘到高压线上,后果不堪设想。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高铁线路两侧 500 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违反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 2 千元以下罚款。
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通讯员 朱红梅 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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