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
邢台一起“桑拿鸡”事件被网友曝光
当时,有网友爆料
在邢台市公园西街一家烧鸡店门口
停放着一辆载满烧鸡原料的货车
从爆料视频中可以看出
这些烧鸡原料卫生条件极差
可以说触目惊心
当晚
事件曝光后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
连夜赶往相关店面调查
7月27日 0点20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桥西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到达公园西街李记道口烧鸡店,此时,该烧鸡店未营业,敲门无人应答,现场未发现送货车辆。之后执法人员又先后赶到建设大街店、八一大街店、冶金北路店、育英街店进行排查,均已关门,现场也未发现送货车辆。
7月27日 上午8:30
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所有道口烧鸡店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步调查,桥西辖区共有6家道口烧鸡店均有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场封存半成品整鸡480只,半成品鸡腿40斤,半成品鸡爪60斤,熟鸡爪6斤,熟鸡腿7个,熟鸡6只,对半成品鸡和熟鸡进行了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
当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公安部门
对涉事车辆进行追查
并部署在全市开展熟肉制品专项治理
行动速度可以说很快了
近日
邢台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其中
就包括“桑拿鸡”事件
并说明了处理结果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原文如下
典型案例二:桥西某烧鸡店经营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案
2018年7月26日晚,邢台市食药监局接网络举报,称桥西区某烧鸡店用卫生条件极差的车辆运输熟鸡到店销售,市食药监局当即指派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烧鸡店在内丘县的加工作坊未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加工经营食品无相应的设备设施;该店储存、运输食品所需卫生条件和温度不符合法定要求。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查处结果:对桥西区某烧鸡店经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处没收涉案烧鸡140只、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函告原发证单位对其《食品小摊点备案卡》进行了注销;对其在内丘县的加工小作坊予以取缔。
从情况通报中可以看到
这些“桑拿鸡”应该是从内丘运来的
生产地是该店在内丘的加工作坊
目前该加工小作坊已经依法取缔
俗话说
“民以食为天”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严查处
防止人们把“问题”吃下肚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