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私设电网捕杀20只野生动物 6人因非法狩猎获刑

“夏某军、王某等6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在宣判……”近日,广元苍溪法院巡回法庭经过长达5小时的审理,对一起团伙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宣判,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其中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2人分别被判处罚金1万元、5000元。此外,6被告人还将共同赔偿猎杀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其非法狩猎的高压电器等工具依法被没收。

↑庭审现场

据介绍,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夏某军、王某、何某忠、欧某斌、何某树、仲某某,为了捕猎野生动物销售获利或食用,从网上购买高压电装置、铁丝等工具,先后多次单独或相互邀约在苍溪县和昭化区境内的山林中架设高压电网,在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经查明,6名被告人先后共计捕杀麂子16只,獾猪2只,野兔2只,以上野生动物均为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保护动物。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军、王某等6名被告人违反狩猎的相关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且猎得野生动物20只,情节严重,6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苍溪法院介绍,经审理,该案中被告人何某忠在捕猎过程中曾被电网击中腿部,导致其2个月无法正常行走。

↑非法安装的捕猎装置

同时,法官介绍,非法狩猎会影响生态平衡,因为被狩猎的动物数量会减少,影响被狩猎动物的性别比例从而影响动物的数量,进而影响该动物所在的食物链,从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而且,用于捕猎的高压电网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危及过路行人生命安全,且电网金属丝距离地面近,通电后的金属丝一旦与枯枝或落叶直接接触极易产生火花,进而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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