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联络员李挺,今天讲讲刺眼阳光伤人的事
10月8日中午,永嘉一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通过路口时将一行人撞倒。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中午11时38分,当事出租车沿永嘉瓯北双塔路由东向西行驶,前方不远处的路口,一行人正在由北向南通过路口。出租车行驶到行人面前时没有减速让行,将行人撞倒在地。
永嘉县交警大队瓯北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肇事的出租车停在路口,车前盖轻微变形,前挡风玻璃碎了一大块。民警了解到,被撞的是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子,事发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所幸除头部、肩膀及身上多处擦伤外,腹中胎儿没有大碍。
提起事发原因,出租车驾驶员陈某说:“当时阳光非常刺眼,导致我没有发现前方有行人,结果就撞了上去。”
目前,受伤的孕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市民出行时要把控好安全距离,开车时如果迎着刺眼的阳光,驾驶员要集中精力驾驶,同时可以佩戴太阳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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