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这个停车场该不该收费?到底谁说了算...

在收费停车场停车,自然是要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可在高新区有个小区的业主不服气的是,他们认为小区外围从停车场到停车费没一样是合规的。

近段时间,高新区春园路春园大厦的业主们为自己的车辆停在小区外围该不该交停车管理费,和停车场的负责人争执不休。

业主们说,他们是2008年左右入住的,当时很多人的私家车都停在小区外围的免费公共停车位上。从2016年开始,有人把小区外围被轧坏的空地修复后,就直接把这片停车位圈了起来,建成了收费的停车场。之前对小区业主是免费的,对外来车辆收费,可从近段时间开始,对于进停车场停车的业主,每人每月也要收60块钱的停车管理费。业主们顿时就不愿意了。

业主们表示,在此建停车场并收费的人姓李,此前在小区的物业工作过,跟开发商也认识。他们质疑李先生并没有相应的收费资质,而且按照规划红线图,小区外围10米之内应该是业主们的公用面积。在业主们看来,李先生圈占的停车场,一部分是人行道,一部分就是在占用业主的公用面积,所以不该找业主们收停车费。而已经在此收费了两年多的李先生表示,他已经免费让业主们停了两年的车,不可能一直给业主们免费下去。

停车场负责人表示,他办了工商营业执照,跟市政部门也签了相关的协议,并非没有资质。对此,工商和市政部门回应说,他们只是按照规定给李先生办了相应的手续,至于这里是否可以停车收费,不归他们管。

而业主们又找到物价部门询问,物价部门表示,春园大厦外围的停车场他们没有审批过,这种私立停车场也不该他们审批。

业主们质疑,难道类似小区外围的停车场,想建就能自己建吗?

小区的业主从市规划局了解到,春园大厦的建设用地不仅包括小区房屋的占地、小区院内的占地,同时还包括从房屋外墙向外延伸10米宽的面积,三面周长共有121米。也就是说,共有1200多平方的面积,都是小区的建设用地。对此,市不动产登记局方面表示,这片场地的产权登记有明确的约定。

市不动产登记局方面解释说,在开发商办理小区的初始登记,也就是俗话说的大土地证以后,业主们在办理分户的产权证时,小区的土地一并就进行了分割,平摊到每户业主名下,意味着小区的建设用地归全体业主所有。

律师则表示,开发商购买土地建房出售,已将地价加入出售的房价之中,业主们买房的同时,也购买了土地的使用权。既然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共有的土地上,是否能够设立停车场、如何收费、费用如何处理,都应由春园大厦全体业主决定。

而春园大厦外围这个停车场所占用的地盘,不仅包括小区的建设用地,同时还包括应由市政管理处维护的人行道,长度也是121米,宽度大约5米。针对停车场负责人李先生说自己曾得到前物业公司的同意,并且和市政部门签有协议的说法,市政管理处负责人证实,他们确实允许李先生占用部分人行道,原因是最初上面许多车辆在上面停放,轧坏了人行道地砖,无人维修。当李先生提出设立停车场的要求后,市政管理处要求其不能占轧盲道,同时对轧坏的地砖及时进行维修。

李先生表示,停车场停的主要是小区业主的车,每个月只收60元块钱。之前他也与小区业委会进行协商,愿意就停车场的管理及收费商量出一个双方满意的意见。律师则表示,小区的公共用地如何使用,应由全体业主授权,如果没有得到授权,业主有权要求停车场的管理人员无条件退出。

内容来源 | 云上襄阳

首先找到我们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