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18时许,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自己当日停放在大姚县金碧镇南门附近巷道内的一辆踏板摩托被盗窃,请警方协助搜索。
接到报警后,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初步调查。次日,昆明市安宁市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安宁市龙川路查获被盗摩托车,并当场将驾驶该车的嫌犯刘某负责,随后安宁警方将嫌疑人刘某移交金碧派出所。经讯问,刘某如实供述到大姚省亲,因没有路费返回昆明,遂偷盗摩托驾驶赶往昆明的犯罪事实。
不得不说,在我国这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偷窃历来是人们憎恨的可耻行为。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和盗窃联系起来,会变得一钱不值,人人唾弃。很难设想,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大价值。即使他家财万贯,花天酒地,他仍然是个没有幸福的人,没人看得起的小人。
现在,刘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拘,被盗摩托车已发还失主,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笔者还是想说,任何事情都会有解决的余地,但是一定不能做偷盗违法的事,因为偷盗终究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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